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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1-04 09:50
来源: 林业局

 

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进行了巡察。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7月5日-8月23日对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1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把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认真真抓整改、注重实效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上下联动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统筹协调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类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市林业局党组逐字逐句细化具化为46项整改任务、123条具体措施,并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截至12月21日,46项整改任务已办结45项(其中第5项第2条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资金正在兑付),整体办结率99.2%。在集中整改阶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项,出台相关制度9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林业局党组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思想上深受触动和教育。在整改阶段,市林业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以上率下,及早安排部署

市林业局党组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伟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召开了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把整改工作作为第一任务,第一时间找准症结,第一时间理顺机制,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党建相结合、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做好业务工作相结合,以扎实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二)细化整改任务,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下发了《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专题会议、定期报告、联络沟通、督导检查等四项制度,及时对整改进度进行对账盘点。

(三)注重综合施策,增强整改实效

局党组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作风、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制度、选人用人等方面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经过巡察过程中的立行立改和集中整改,市林业局党组和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对标看齐、锤炼党性的政治历练,经受了一次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政治历练,经受了一次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政治历练,“四个意识”不断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定性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全市林业系统围绕市委“13561”工作布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加速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筑牢现代化三门峡建设生态支撑。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保护区(三门峡)被批准纳入中国生物圈保护网络(CBRN)成员,2家林产企业上榜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2家国有林场获评2023年度全国十佳林场,渑池县南村乡西山底村侧柏被认定国家古树,我局拟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已公示),14家林产企业获“河南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全市林业系统上下凝心聚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在全省林业系统位居第一梯队。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市林业局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既全面抓好每项整改任务,又扭住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深化整改,努力把干部队伍建设好,把林业系统各项工作做好。具体整改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

1、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党组对理论武装重视不够,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缺少总体安排部署,带头学习研讨少,网站和公众号宣传内容少,学习宣传贯彻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主题教育。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邀请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1次,形成调研成果6篇。二是修订完善《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4  次,开展研讨交流3次。三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林业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9月份以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政治学习教育文章30余篇。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第一议题”制度认识不够,执行不到位,2022年6月至今,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其中5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林业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细则》,在10月9日党组会议上进行了制度学习,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重点、主体、方法和要求,准确区分“第一议题”学习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由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出学习清单目录,会前党组书记对学习内容严格把关,确定会议议题清单,明确交流研讨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交流研讨。9月份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10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7次。三是每次党组会前,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报局党组研究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会后,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归纳整理“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内容、参会人员、研讨交流情况,由办公室主任、主管副局长审核把关后,形成会议记录,确保“第一议题”学习记录和党组会会议记录符合规范。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持续跟进学习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形式化,浅表化,缺乏系统研讨交流和对标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结合主题教育,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各1篇,11月27日,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塞罕坝精神等纳入考试学习内容,全年组织开展“以考促学”4次。三是强化学习强国平台运用,自8月起,每月通报一次学习情况,对落后支部、学员进行通报,同时在工作群发布学习提醒,提升学习参与率和活跃度。四是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9月25日,市林业局主题教育第一期读书班开班,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伟兵以《感悟思想伟力 锤炼扎实作风 突破能力极限 奋力开拓创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开创现代化三门峡林业工作新局面》为题作专题党课;11月24日上午,市林业局主题教育第二期读书班开班,党组书记、局长杨伟兵以《全面提升五种能力 努力消除四种惯性 在主题教育中启发觉悟推动林业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题作专题党课。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 贯彻落实市委生态强市要求有欠缺。存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自觉担当不够,比如推进落实市委生态强市、绿色发展战略专题调研少,协调推动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省、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推进科学绿化,提高营造林质量。二是持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不断融入我市“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大生态建设进程。局班子成员分区包县开展了林业生态建设督导调研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月14日,召开全市森林资源暨湿地保护工作会议,对林地管理、林木采伐、森林督查、林草湿综合监测、天保公益林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进度做了全面通报,对全年工作目标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10月24日,召开全市森林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林草湿综合监测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督促。三是7月份开展了全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10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调研。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国土绿化存在薄弱环节

    5、对重大国土绿化项目推进不力。市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230.49万亩,总投资155.14亿元,建设期8年(2017—2024年)。截至目前,仅完成13.71万亩,落地贷款7.7亿元,项目完成比率不足6%,项目建设严重滞后。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请中央资金1.82亿元,建设期4年(2022—2025年),因建设程序不合规、项目推进慢被国家发改委督办,目前资金支付仅占中央下达资金总量的36.6%。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修复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河南省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指南》及《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学习,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强化督导指导,加快项目推进,目前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需要支付资金6850千万,已支付资金3224.61千万,争取2024年12月完成支付。三是该项目正在实施,具体情况如下:全市共计完成项目建设1.28万亩,其中义马市国储林项目完成人工营造林0.3万亩,现有林改培0.6万亩;渑池县国储林项目完成人工营造林0.38万亩。渑池县国储林项目2023年度营造林作业设计已编制完成,规划设计新造林0.73万亩,主要树种有油松、侧柏、白皮松、元宝槭、楸树、杜仲、柿树等乡土树种,我局组织专家对该作业设计进行了评审,计划今冬明春实施。

    在以后的国储林项目建设中我们将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向上加强沟通,对下作好指导,积级协调解决各地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

    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支付争取2024年12月完成,其他任务已完成整改。

    6、对年度造林任务执行力偏低。去冬今春造林季,市政府要求2023年1月底前要完成90%,至2023年3月封山育林完成23%,退化林修复完成11%,廊道绿化不到20%,均低于时间进度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春季造林季,各县(市、区)抓紧实施,已于3月底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二是在各级林业部门统筹谋划,提前准备,在省局计划任务及资金下达后抓紧时间实施营造林工程,确保年度任务的全面完成。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对占用耕地造林处置不力。2020年以前县(市、区)占用耕地造林问题和生态廊道造林绿化占用耕地图斑推进整改工作力度不大办法不多,还没有排查处置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生态廊道造林绿化占用耕地图斑整改阶段的工作要求,整改工作由自然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各负其责。林业部门的工作职责是防止新增、跟踪租金信息、保留面积纳入林地管理、指导树木移除或移栽等内容,(涉及生态修复科职责是防止新增、指导树木移除或移栽)。二是2020年国务院“双非化”政策出台后,各级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在国土绿化工作中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造林绿化工作中,计划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没有出现新增占用耕地的现象。三是2023年各级林业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移栽雪松、油松、女贞等大规格苗木5000余株。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中央环保要求推进市委生态修复矿山复绿工作担当作为不够

    8、党组没有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生态修复矿山复绿的重大意义,在“秋风行动”中按照市委要求举一反三不够,深入细致排查不到位,工作存在漏洞。如,市林业局在排查中没有发现问题。但巡察组下沉调研中,在卢氏县发现隆祥矿业公司、兴通矿业公司等存在未批先建、实际复绿效果差、虚假复绿等问题;在渑池县发现有矿区占用林地恢复补种不及时、成活率不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密切配合全市“秋风行动”工作大局,9月份以来,抽调以局党组成员带队的工作人员6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公安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督导组,排查涉林问题矿山15个,涉及违法使用林地13个,相关县市区已对涉及的矿山企业全部给予行政处罚,恢复植被7个,正在补办林地使用手续6个。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黄河湿地保护监管不力

9、黄河廊道绿化规划编制未完成。对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没有按照市黄河流域生态流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要求,主动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沿黄廊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保护和绿化有机融合。

整改情况:按照三门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要求,目前已启动沿黄廊道建设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我局将立足行业职责,积极配合规划牵头机构做好规划编制,以进一步夯实顶层设计。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对湿地保护缺乏长远举措。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处理湿地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办法不多,实际监管效果差,上级部门检查要求整改事项时有发生。如,2021年排查畜禽养殖问题13家,违规建设问题被省林业局督办3个(示范区木栈道两处未批先建,弘农、高新、好阳河3座驿站未批先建,灵宝函谷关至豫灵段沿黄公路未批先建);2022年省委环保督察发现问题2项,2023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涉及问题2项。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点位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会同环保部门对遥感监测派发的问题点位进行现地核实,对存量问题整改后按程序进行验收销号。二是为规范我市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破坏线索移交工作,我局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三门峡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破坏线索移交规定》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移交。8月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巡护监管,确保监管范围全覆盖。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爱鸟周”、“白天鹅保护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1、13家养殖户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2、示范区木栈道已拆除完成整改。3、示范区驿站已完善相关手续。4、灵宝函谷关至豫灵段沿黄公路已完善相关手续。5、2022年省委环保督察发现问题2项均已完成整改。6、2023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涉及问题2项均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卫星遥感点位核查销号不力。湿地保护政治责任担当不够,对生态环境部“绿盾 2017-2022”专项行动反馈的问题,未销号点位14个;大营镇泰格游乐场未按照省委环保督察要求拆除;会兴养鸡场项目紧邻湿地缓冲区,环评手续未办结,仍存在被督办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整改并销号142个,未销号点位14个,其中:1个点位暂缓处置;3个点位已完成整改,符合销号条件;10个点位为陕州区王家后乡沿黄生态廊道,待工程完工后进行验收销号。大营镇泰格游乐场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共清理活动房15间、清理爬爬梯、滑梯等娱乐设施共600平方米,清理爬爬梯板材400平方米,清理滑梯板材300平方米、管道滑梯150平方米、旋转自行车设施1套。下一步,黄河湿地事务中心一是加大巡护力度,增加巡护频率,织密巡护网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强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配合陕州区委、政府做好整改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对我市黄河湿地保护区违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会兴养鸡场项目整改情况。黄河湿地事务中心督促该企业积极整改,拆除了位于黄河湿地保护区缓冲区内鸡舍2栋,拆除面积1600平方米,并及时栽植雪松进行了生态复绿,复绿面积10670平方米。针对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的部分鸡舍,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鱼塘畜禽养殖整改的指导意见》(豫林保字[2023]53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11月签订监管协议,该企业还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措施,建立了雨污分流、防渗等环保设施,对鸡粪进行干化处理并及时进行清运,杜绝对保护区造成污染。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三门峡市林业局于2022年2月16日联合对该企业进行了验收销号。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森林防火安全底线守得不牢。森林防火宣传培训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科技防火水平偏低、防火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2、思想意识有所松懈。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基层工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对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缺乏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农村烧地边等现象还依然存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现因烧地边引发的火情7起。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日我市全面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市委市政府立即下达三门峡市关于加强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工作总林长令》,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市紧要期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印发《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工作要点》,对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做进一步要求。二是10月16日三门峡市林业局举办了2023年度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业务培训班,针对全市林业部门、国有林场、重点乡镇主管领导和防火工作负责人等100余人开展森林防火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扑救等方面业务培训。三是10月25日三门峡市林业局印发《2023年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持续推进防火宣传“六进”,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活动。强化火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防火安全意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入脑入心。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科技防火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科技防火设施、装备(火情视频传输设备、远程监控传输塔)“不会用、不能用”等问题。市林业局17 块远程防火监视屏,15块不能正常运行。灵宝市、卢氏县防火人员不会组装现场火情视频传输设备。卢氏县远程防火监测塔处于停用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督促有关县(市、区)对视频监控进行维修维护和缴纳网络费用,目前,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已全部正常运行。二是三门峡市林业局印发《2023年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开展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扑火装备训练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强化森林防火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扑救队伍早期火情处理能力。三是卢氏县林业部门于10月8日邀请专业人员对国有卢氏林场技术人员开展通信设备技术规范和使用培训。同时,国有卢氏林场已组织人员对视频监测设备进行了维修维护、优化升级,目前监测设施已恢复使用。四是灵宝市林业部门针对森林防火人员存在扑火机具、通讯设备不会使用的问题,于10月9日组织森林消防队员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开展防火机具和通讯设备使用、扑救火灾安全避险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森林防火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森林重点火险区三期项目总投资2820万元,项目建设滞后被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督办。豫西森林防火通信项目中央级资金523.3万元,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废标后重新招标,耽误时间,导致进度缓慢被省林业局约谈。

整改情况:一是森林重点火险区三期项目已完成基建项目施工,完成监控项目施工,完成防火物资采购和车辆采购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资金支付。二是豫西森林防火通信项目,已完成施工和市级验收,申请省林业局验收。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贯彻“两山”理念推进林业产业创新发展思路不开阔、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15、对林业产业发展、绿色富农总体谋划指导缺位。对全市912.8万亩森林资源潜力挖掘不够,缺少全市林业产业发展长期战略规划,对照大生态观、大林业观对新兴碳汇产业探索较少,推进森林大市向森林强市转变缺少内核引领。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林业产业发展长期战略规划,积极营造碳汇林,实施国土绿化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山区困难地造林,抓好生态廊道提质,开展森林城市体系建设。二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等工作,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质量,提升林地生产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资源,增加森林固碳数量。三是组织编制《三门峡市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24-2026)。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缺少品牌特色和竞争力。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多数加工企业研发层次低,加工链条短,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林下经济组织化程度低,品牌特色不明显,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服务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我市林产企业参加“第一届世界林木业大会”、“第16届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广泛宣传推介我市林产品,不断提升我市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采用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对林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今年上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林改发[2023]7号),我市2家林产企业上榜,实现了我市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零的突破,8月份河南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公布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豫林发[2023]109号),河南燕子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单位荣获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三是引导企业与高水平科研机构、专业团队等合作,协同开展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加工技术创新;四是支持林业企业和林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技能培训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存在瓶颈。林业科技研发用力不够,带动力不强,针对我市核桃、花椒、杜仲和林下灵芝、黄精、连翘等产业,分层次、链条式、联动型科技研发对接服务不到位,品种不优、产量不高。如我市核桃多为老品种,黄精、灵芝等新品种嫁接率只有30%左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实施2023年科技兴林项目(杜仲新品种研发科技兴林项目),建立杜仲新品种试验示范田,选育杜仲新品种;二是积极申报2024年科技兴林项目;三是组织实施卢氏县和灵宝市核桃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改造面积4834亩,嫁接品种全部为核桃新品种;四是灵宝大美连翘公司申报连翘新品种2个。

已完成长期坚持。

(七)提升林业管护能力有效推进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存在短板

18、行政执法主动作为不够。市林业局共有林业执法事项80项,多年来市本级没有开展过执法活动,连年被上级督办。2021年10月灵宝市大湖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地被国家林草局武汉专员办、省林业局挂牌督办。2022 年8月,国家林草局对陕州区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挂牌督办。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武汉专员办对湖滨区会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要求督查整改。截至2023年8月,没有积极对全国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体系中涉及我市的54个疑似违法图斑进行核实处置。

整改情况:10月24日,我局召开全市森林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林草湿综合监测等重点工作进行攻坚动员。11月1日至15日,对森林督查、林草湿综合监测进度采取日通报措施进行督促。截止11月20日,国家下发的2760个森林督查图斑全部调查核实完成,问题图斑总数122个,实际案件数72个,查处整改到位数71个,查处整改到位率99%,违法使用林地面积43.6071公顷,移交刑事案件19个,刑事处理7人,处罚金24万元,行政处罚案件53个,行政处罚30人,处罚金470.2930万元。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以罚代管问题突出。对各县(市、区)林业行政执法缺乏监督检查,基层行政执法存在重罚款轻监管修复现象,对基层乱砍乱伐林木行为一罚了之,行政执法“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深不实。如,2021年以来卢氏县执法罚款案件151起,罚款147万元,其中有46起补植补种未恢复到位。

整情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林业行政案件中被处罚违法行为人落实补植补种、恢复植被等情况,对执法中以罚代管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二是将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纳入市林业局重点督查范围,与国土绿化、湿地保护、资源管理、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验收;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行政执法的指导和培训,树立执法为民、执法护林理念,扭转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罚款轻监管修复现象;四是加强“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营造“爱林、造林、护林”的社会氛围。8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4次,对卢氏县、渑池县行政处罚案件恢复植被和补植补种现场检查2次,持续纠正重罚轻管问题;召开座谈会、推进会2次,引发工作通报1次,下达督办函1件。截止目前,共恢复植被17亩,栽植各类树木1354株。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不力。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震慑不足,基层盗采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等问题屡禁不止。卢氏县大鲵自然保护区机构不健全,渑池县柳庄野生老虎无证驯养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开展“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活动。我们先后在3月份开展了2023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5月份开展了2023年“爱鸟周”活动;10月份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11月23日开展了三门峡第十届保护白天鹅宣传活动等。二是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起头并进,“集中+精准”全面覆盖,各类活动的组织有效的提升了群众的保护意识。城市名片白天鹅来我市越冬数量峰值时期达到1.5万余只。未发生重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突发野生动物疫情现象。3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春季候鸟保护工作。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规范养殖行为。三是为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每逢重要节庆日到来之前,局分管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到各动物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中,我局联合农业、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9单位于3-6月份开展了代号为“2023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三门峡市共出动执法车次519次、执法人员2387人次,累计监督检查重点栖息地、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交通运输工具等各类场所1402处;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4起,处理违法人员18人,收缴野生动植物制品179.7公斤、非法猎具(渔具)7个(张),罚款5.52万元,起到了震慑作用。12月1-31日我局牵头联合农业、公安、市场监管局等8单位开展代号为“网盾行动”的重点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联合行动。五是卢氏大鲵自然保护区已经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卢编〔2022〕23号文件附后)。有关渑池县柳庄野生老虎无证驯养问题。我们向渑池县自然资源局下达《关于对渑池县柳庄动物园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其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相关证件显示渑池县柳庄老虎来源为安徽宿州市新东方动物表演团驯繁动物,有活体标记野生动物个体信息专用标识,来源可追溯。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21、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未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部分班子成员对“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三新一高”“塞罕坝精神”等内容把握不准、理解不透、掌握不牢,不能做到以上率下。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10月25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要求以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体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思想引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制定《三门峡市林业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承担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将“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三新一高”“塞罕坝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12月15日,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以考促学。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督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印发《党建述职评议通知》,计划于年底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意识形态基础工作不扎实。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20年至2023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71%没有意识形态内容。在全市意识形态考核排名中连续三年呈下滑趋势,2020年第27名、2021年第50名、2022年第71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林业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因党组成员调整,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杨春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国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督导。办公室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与资料收集工作。对2020年以来的档案资料,按年度进行了归档整理。二是10月9日,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杨伟兵在讲话中提醒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年度述责述廉述学报告。12月8日,机关党委在工作群中,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度个人述责述廉述学报告。四是在向市委报送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报告中,认真梳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系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形成了工作报告。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3、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交流不充分。2020年一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87次,落实交流发言环节占比在10%以下。

整改情况:一是9月27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印发,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理论学习及交流研讨情况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记录。二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草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伟兵带头发言,局领导班子现场研讨交流,领导班子上报研讨交流材料6篇,调研成果交流6篇。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4、党组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得不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廉政谈话走形式,存在谈话记录造假现象,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成员、群团组织的反腐倡廉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责任,对副职干部、管理人员的反腐倡廉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分管科室和二级机构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负全责。二是11月16日印发《关于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管理工作方案》。2023年07月12日,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了《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汇总表》。明晰了岗位及权力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通过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的形成原因,确定风险等级,强化风险措施,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扎紧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有效遏制廉政风险的发生。三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局党组于2023年10月9日以第一议题集中开展了学习,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派驻监督的政治监督本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政治监督,推动构建同向发力、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四是召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每一季度都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党组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季度的专题会议,首先进行了第一议题的集中学习,并通报了市纪委发布的违反八项规定的3个典型案例,杨伟兵局长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3月14日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引发了《三门峡市林业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会上班子成员、各科室和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上级主管领导递交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紧压实。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缺乏针对性。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违规违纪案件不公开、不通报,以案促改案件针对性不强。2020 年以来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有1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均未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整治活动,并组织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百年纪忆》系列、《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家声》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严格的工作作风投身到当前的工作中去。二是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开展以案促改的要求,局党组决定,从2023年8月10日至9月10日,重点围绕姚冠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局集中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从根本上遏制本单位本部门重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使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党内通报制定规定,受处分党员通报范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要求,做好处分报备、党内通报等党纪处分工作。除了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外,为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林业部门部门的良好形象,不定期办公室、机关党委对局系统上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6、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不够深入,执纪问责不够精准。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监督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不准确,发现深层次违纪违法问题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力度。聚焦政治监督、“三重一大”事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更新充实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梳理汇总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持续提升执纪问责实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日常管理监督、专项治理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提醒;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三是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监督督导力度,紧盯国土绿化、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检查,深入剖析挖掘项目进展滞后根源,及时纠治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执行财经纪律和项目管理不严格

27、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资金滞留问题严重。如,2021 年市林业局以拨作支卢氏林业局转移支付资金117万,截至目前,结余资金65.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使用率仅为43.7%;2022年省级拨付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10万元,没有开展相关业务被收回;2022年市级找付白天鹅等野生动物保护资金8万元,实际支出2.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卢氏林业局制定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完成资金支付;责成湿地事务中心进一步做好财务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黄河湿地事务中心于9月15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三门峡市林业局关于修订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三林[2023]46号、《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三财购[202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全体人员业务水平。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财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野生动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3.6万元,用于水电费、培训费开支。还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差旅费报销不严格、履行签字报销手续不全、项目层层委托财务违规支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黄河湿地事务中心于9月15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三门峡市林业局关于修订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三林[2023]46号、《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三财购[202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全体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制度执行,继续加强对预算申报和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于2023年7月份已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补计入账。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9、自行采购项目管理不严。询价小组均由市林业局内部人员组成,多个项目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2020 年以来63个采购项目,有23个项目存在组织程序不合规、公告时间前后矛盾、开标时间随意等问题。如,全自动电子血压仪采购、《白天鹅宣传画册》等项目存在报价不唯一、投标报价单无盖章等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三门峡市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规范了自行采购的审批程序、采购流程、档案管理;明确采购责任主体对采购真实性、程序合法合规性和结果有效性负全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局机关党委、总工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对自行采购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30、违规接受礼品礼金问题禁而不绝。如,林业局预防科原科长违规收受他人财物13.8万元;2021年小秦岭泉家峪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收受坑口老板 3000元礼金。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对本系统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思考。8月8日召开以案促改专项会议,局党组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季度的专题会议,首先进行了第一议题的集中学习,并通报了市纪委发布的违反八项规定的3个典型案例,杨伟兵局长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强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治”,健全完善各类工作机制,推动林业系统“权”与“责”“惩”与“治”的同步同进。在节假日前发布廉洁提醒,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关于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1、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2019 年以来,召开四类会议62次,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职工意见普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文审核,要求各部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时,除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一般参照上级机关发文形式,不得随意升格;坚决杜绝文件简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内容冗长繁琐、虚泛空洞等问题。2023年以“三林字”文号发文89次,与2022年疫情期间发文量几近持平。二是切实改进会风,提前收集会议议题,提高会议实效性,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提倡多开解决具体问题的推进会、协调会或现场办公会,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三是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会对象,减少陪同、听会人员。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2、基层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2022年,在微信工作登记清理活动中发现微信群工作泛滥,个别职工的微信工作群多达55个。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微信工作群的通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开展微信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及时合并微信工作群,清理临时工作群。经过清理整治,合并微信工作群5个,清理临时工作群11个。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

33、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视不够。局党组主动解决群众关心问题的意识不强,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不够,造成涉林信访举报多。2020年以来,共发生信访77件次,其中2件被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为信访重点不稳定因素。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访受理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登记信访信息及办理情况,明确流向和责任部门,今年来受理信访事项2起,均已办理完成。对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和舆情隐患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上报局党组集体研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卢氏县李焕芳等7人反映“解决占地赔偿款拨付问题”,巡察期间,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与巡察组负责人亲自到卢氏县与信访人座谈沟通了解情况,不属于林业部门。针对杨冲辉下乡扶贫补助,局主要领导亲自与信访人员座谈沟通,了解情况,已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完善了《三门峡市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回访工作机制,案件处理后,由机关党委定期回访案件信访人,确保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有效解决,妥善化解信访事项,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三是加强源头防范,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工作台账,摸清底数,理清重点,提前化解。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对单位职工切身利益淡漠。如,林业局职工杨冲辉下乡扶贫补助落实问题久拖不决,造成多次信访举报,在本轮巡察期间才得以解决;在2020年机构改革中,部分职工权益受损,经过多次群体上访才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和舆情隐患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上报局党组集体研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杨冲辉下乡扶贫补助,巡察期间局主要领导亲自与信访人员座谈沟通,了解情况,已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加强源头防范,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工作台账,摸清底数,理清重点,提前化解。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存在班子会研究干部任免工作,非党组成员出席党组会并参与表决现象。2023 年以来,研究人事工作8次,2名非党组成员参与表态表决6次。

整改情况:学习中组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文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工作,非党组成员不再出席并参与表决。10月25日,党组专门集体学习了中组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文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工作,非党组成员不再出席并参与表决。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6、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研究重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常用“同意”代表讨论意见和“大家一致同意”代替逐人表态的情况,还存在一把手先表态发表意见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会议议事决策前,进行充分酝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合理方案,适时进行表决、形成正确决策。对不同意见进行比较权衡,在深入讨论、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再进行集中。“一把手”归纳大家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案以供选择,最后形成决议。并安排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全面真实载明党组成员讨论意见和逐人表态事宜。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部分大额资金不经党组会议研究直接支付。2022 年有11项大额支出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如,对三门峡日报社10万、广播电视台宣传费用7万、湖滨区四新图文制作费用3万等,均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2023年7月26日修订财务管理规定,印发了《三门峡市林业局关于修订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三林202346号)明确了“三重一大”相关要求,①将原文第三章第八条“大额支出一次性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非常规性支出(水费、电费、保安、保洁等常规性支出除外)”修改为:“大额支出一次性预算金额在5000元(含 5000元)以上的非常规性支出(水费、电费、保安、保洁等常规性支出除外),承办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②将原文第四章第十二条 “局机关报账审批程序:一次性支出预算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支出由主管财务局长审批;一次性支出预算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的支出,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和局长审批。二级机构按原审批权限执行。”修改为:“局机关报账审批程序:一次性支出预算金额在5000 元以下的支出由主管财务副局长审批;一次性支出预算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支出,执行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即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由主管财务副局长签批。二级机构报账审批程序:单笔业务2000元以下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2000元以上(含)5000元以下经主管业务工作副局长审批后,经局财审科审核,再由局主管财务副局长签批;5000元以上(含)由二级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局主管财务副局长签批。”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8、科级干部配备不到位。局机关正科级职数空缺2名,副科级职数空缺5名,办公室、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2个科室没有正式任命科级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调整科级干部职务,计划实行干部轮岗制度,11月12日已在组织部完成备案,调整机关及系统科级干部7名,解决了机关正科级职数空缺和两个科室没有正式任命科级干部问题。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年轻后备干部培养,达到晋升条件的,根据岗位情况及时进行职务调整。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9、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存在提拔干部考察谈话范围较窄,仅是干部本人所在科室人员、分管领导等,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本人未回避,个别考察对象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干部试用期满未进行转正考核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研究学习,把选人用人政策学习纳入党组日常学习,自上而下做好政策贯彻落实;二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规定、回避制度,贯彻执行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按时公示;三是做好后续转正考核事宜。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0、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制度不完善。林业局自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制度不科学,量化考核指标结构不够合理,导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有意见,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整改情况: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已完善并制定《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及岗位晋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二级单位意见后,9月4号已上党组会通过下发。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五)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4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支部不按时换届问题边改边犯。如机关第一、第二支部延期换届一年到期后仍未换届,直到本次巡察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后才于7月26 日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季度的专题会议,首先进行了第一议题的集中学习,并通报了市纪委发布的违反八项规定的3个典型案例,杨伟兵局长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已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台账。10月9日,市林业局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议。11月7日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12月8日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并按期督促老干部支部于10月完成换届,林业工作总站支部、黄河湿地管理处支部于11月完成换届。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会前不按规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环节落实不到位,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会后检视的问题无整改结果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二是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和征求意见表,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访谈、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班子成员本人。三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提前进行审阅把关,对自我剖析不到位、查摆问题不深刻的退回重写。四是建立整改清单,对自我剖析查摆出来的问题、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提出的问题、会上互相批评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由机关党委负责跟踪问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督促,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3、发展党员不严格。黄河湿地管理处吉某转为预备党员后,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各项工作缺失,其《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中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党组织谈心谈话、党支部意见等内容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黄河湿地管理处支部进行自查,已补齐吉某发展党员相关程序及资料。二是8月9日-11日,5位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党务业务培训。9月1日黄河湿地管理处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三门峡市机关党务工作手册》(实务操作册和政策法规册)并要求支部严格审查入党申请,在入党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培养和考察。三是12月7日机关党委派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工委党务培训,12月8日我局召开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重点内容:发展党员事项、党费管理及三会一课。以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提升党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六)党组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

44、党组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存在书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如,2017 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和园林局,至2019年巡察时有5个未整改到位,分别是党支部长期不换届、混编混岗、未按程序将扣发工资全部上缴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粗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和本次巡察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整改台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动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提升工作质量的过程。二是混编混岗干部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三是完成财务制度修订,更新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二级机构监管;组织人员开展学习,主要学习林业财务会计业务知识,林业专项资金和审计稽查业务学习。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七)部分问题整改不力,边改边犯

45、部分问题整改不力,边改边犯。2019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林业局扶贫领域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林业局整改报告显示全部整改到位。本轮巡察发现,有些问题边改边犯,如,生态保护监管不力、行政执法缺位、支部不按时换届、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调推进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四是已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台账,局属5个支部今年已全部完成换届。已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关于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紧压实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时间、按程序、按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抓好落实。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八)长效机制不完善,整改成效不明显

46、长效机制不完善,整改成效不明显。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虽然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本次巡察中仍发现存在此类问题。上轮巡察反馈的党组聚焦主业主责不到位、安全底线树得不牢等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没有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积极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落实“销号不是句号”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三是强化效果转化。坚持推动巡察整改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融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凝聚广大干部员工改革创新争先的精气神。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九)做好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注重常治长效、确保常抓不懈,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深化

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全体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局、从严管理的认识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林业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持续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纪委安排部署,立足实际、守正创新,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坚持领导带头学、列出专题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争取使林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持之以恒推动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强化重要领域重要阵地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

(三)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规范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着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及时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按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职责使命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局党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

(四)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认识我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全局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现代化三门峡建设“13561”工作布局,坚定不移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色生态屏障;以林长制为抓手,提高生态资源管理水平;大力实施保护工作,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增强林业内生动力,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贡献林业部门力量

         

                中共三门峡市林业局党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