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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三人非法猎捕红腹锦鸡获重刑
发布日期: 2020-06-1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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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渑池县林业局

 

报道员 张宝玲


 近日,渑池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非法狩猎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10年、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林某驾车,由李某带到宜阳县上观乡柱顶石村南名组,在柱顶石山上架设数张长约40米、高约2米的尼龙绳网,将红腹锦鸡追撞挂到网上后抓获,共猎捕红腹锦鸡8只。另外查明,2017年冬季至2019年1月,王某、李某分别伙同他人在渑池县张村镇使用猎狗、鹰、弹弓参与非法猎捕野兔60余只。


 渑池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除判处被告人王某、林某有期徒刑外,二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万元。除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外,并处罚金5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林某、李某均提出上诉。今年5月2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红腹锦鸡为中国特有鸟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物种,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6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