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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11:23
来源: 林业局

三门峡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三门峡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 号)要求,着力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行政许可、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度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公布行政许可36起,较2022年度多11起。没有发生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同时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为免费办理,不存在收费情况。单位采购均为自行采购,不涉及政府集中采购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工作。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需要公开的全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给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充分运用市政务公开平台,重点对林业相关文件的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林业重点领域,定期对栏目进行调整,及时处理出现的预警及其他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我局虽然做好了日常信息公开维护,并及时更新上传,做了一定的工作, 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 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更丰富。

改进措施: 2023 年,我局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林草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形势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林业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