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林业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林业工作实际,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为推进三门峡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把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林业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林业事业改革发展。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示范区林木采伐审批业务指导,协调灵宝市、陕州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示范区林木采伐证办理服务保障,解决林农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和痛点;二是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梳理并公布涉企收费目录,规范涉企收费,实现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三是通过对审核审批项目进行电话回访,征求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四是推行证照到期前主动提醒工作机制,对临期项目主动提醒按需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一是梳理林业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标准和频次,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二是开展整治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办好民生实事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全面自查自纠;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监管实施细则,制定公布检查计划及事项清单,及时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举办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动态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工作;四是新设立林长+河长+警长综合巡查模式生态环保警务室3个,联合设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和司法宣传教育基地等5处,今年全市共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02起。
(六)积极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开展常态化宣传,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加强对林农、涉林企业的法律政策宣传和指导。充分利用电子大屏滚动播放信息、设置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保护白天鹅宣传日活动、“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进农贸市场”主题活动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缺乏专职的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力量薄弱,面临执法人员配备少、执法任务重的局面;二是法治宣传创新形式不够,运用新媒体宣传普法的力度不足,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有待突破,互动性、趣味性有待提高。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不断夯实执法基础,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动监管理念转变,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林业普法宣传形式,对领导干部和林农、涉林企业差异化普法,拓展林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渠道,认真谋划“九五”普法规划。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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