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
关于无人机喷药防治杨树食叶害虫采购项目的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我市杨树食叶害虫防控工作需要,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拟用无人机喷药防治杨树食叶害虫,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喷药防治杨树食叶害虫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mxlyjzxcg2024-011
三、采购内容
无人机喷药防治作业,防治地点:灵宝市、一体化示范区、陕州区、湖滨区黄河滩杨树食叶害虫及义马高速路两侧杨树食叶害虫。防治面积:16000亩。
四、控制价:200000元。
五、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并对所有证件真实性负责。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
(2)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不是法人,经办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或委托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书面声明(格式无具体要求)。
(3)近三年从事林业防治作业工作经历(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③报价清单;
④参与投标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性承诺函;
⑤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⑥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⑦近三年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6)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材料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三门峡市林业局614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6:00。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统一用档案袋密封,一式三份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英 于冠所
电话:0398-2826738
附件:1、采购项目参数要求及简要说明
2、投标报价单
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采购项目参数要求及简要说明
根据杨树食叶害虫防控工作需要,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拟用无人机喷药防治杨树食叶害虫。
防治地点:灵宝市、一体化示范区、陕州区、湖滨区黄河滩杨树食叶害虫及义马高速路两侧杨树食叶害虫。
防治面积:16000亩。
作业工具:无人机,公司能同时调动无人机10台以上飞行。
无人机载药量:30升以上,亩用药量不少于2升/亩
飞行高度:相对树冠层高度2-4米
无人机速度/喷幅:7×7米
项目作业时限:正常天气情况下3日历天
附件2:
投标报价单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单价(元/亩) | 面积(亩) | 金额(元) |
1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