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开展野生连翘高产繁育与药效表征研究项目(30亩连翘示范林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按照《野生连翘高产繁育与药效表征研究》科技兴林项目合同要求,现对30亩连翘示范林建设任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mxlyjzxcg2025-004
二、采购单位:三门峡市林业工作总站
三、预算资金:14989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为30亩连翘示范林的建设,包括整地、优质连翘苗木栽植、管护(浇水、施肥、除草、修剪、防草布铺设)、滴灌设备安装、标志牌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并对所有证件真实性负责。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 4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须持下列资料: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原件)。
2.2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是法人,经办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2.5响应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2.6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3.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3.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3.4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
3.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3.7响应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或查询证明。
3.8参与投标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性承诺函。
3.9响应文件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的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材料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三门峡市林业局612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7:30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统一用档案袋密封,一式五份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巩国洋 李国豪
电话:0398-2822688
附件:投标报价单
2025年4月22日
投标报价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1 | 小写: 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