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明云等代表:
你们在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卢氏县建设鸳鸯、红腹锦鸡等珍稀鸟类人工繁育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红腹锦鸡和鸳鸯的保护等级
代表们提到的红腹锦鸡,是我市市鸟之一,河南省分布于豫北、豫西、豫中,且数量呈增长趋势,在我市主要分布于深山区,偶见于浅山区,一年四季都可见到,属于留鸟。鸳鸯在河南省分布于各湿地,属于留鸟。据资料文献考证红腹锦鸡和鸳鸯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评级为无危(LC),在我国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外种群数量稳定。
二、人工繁育红腹锦鸡和鸳鸯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版)第二十五条: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助力“百鸟翔集”,2024年10月通过卢氏县林业局向我局申请河南洛之源野生动物保护有限公司人工繁育鸳鸯红腹锦鸡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申请。我局领导重视并支持,经实地勘验,出具同意上报相关资料的审核意见,省林业局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南洛之源野生动物保护有限公司人工繁育鸳鸯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豫林护许准[2024]592号),并向其核发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许可证号:豫发驯繁[2024]227号),同意其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鸳鸯、红腹锦鸡、白腹锦鸡、大天鹅用于科普和观赏。地点为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范蠡文化园,目前,人工繁育鸳鸯6只,配套建设的设施有鸳鸯孵化棚、鸳鸯池、消毒救助室、红腹锦鸡棚等设施。
三、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在2024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中,提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野化放归,支持抢救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48种,其中,旗舰种、关键种12个(大熊猫等兽类9种,朱鹮、绿孔雀鸟类2种,两栖爬行类1种四爪陆龟),珍贵稀有种36种(川金丝猴、大鸨、朱鹮等)。鸳鸯和红腹锦鸡未在其支持范围内。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国际自然保护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科学合法组织开展,因该物种属无危,且野外种群数量稳定,暂不必要通过人工繁育进行野化放归。
四、加强栖息地保护
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的深入开展,卢氏县洛河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鸟数量和种类显著增加,为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2年经省林业局批复试点建设了卢氏省级洛河湿地公园,总面积582.69公顷。通过实施洛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目前,卢氏洛河流域陆续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黑鹳筑巢繁殖和中华秋沙鸭越冬,该区域已成为湿地水鸟的重要栖息地。
下一步,我们将以洛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为契机,参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加以保护和管理,以期带动形成“百鸟翔集”生态景观,打造集科普教育、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于一体的自然教育特色产品,将卢氏的生态之美也将持续转化为“生态红利”,更好地造福一方百姓。
感谢各位代表对珍稀鸟类保护的关注,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对林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4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林业局2826730 联系人:李溢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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